全縣廣大群眾:
為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,維護生態(tài)平衡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嚴禁捕捉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動物。
二、嚴禁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動物的非法交易、加工利(食)用行為。
三、嚴禁非法運輸、攜帶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動物及其制品。
四、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凡繼續(xù)進行非法捕捉、交易、加工、運輸、利(食)用野生蝎子及其他野生動物,尤其是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獵捕野生蝎子及其他野生動物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第十條、第十八條、第三十二條、第三十三條、第三十五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》第三十四條、第四十三條之規(guī)定,有獵獲物的,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八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獵獲物的,處二千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當前正值野生蝎子繁殖期,我局將會同聯合相關部門對非法捕捉、交易、加工、運輸、利(食)用野生蝎子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。廣大群眾要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,積極舉報非法獵捕、加工、運輸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,我局將對舉報線索逐一核實和調查處理,并對舉報人及相關信息進行保密。
舉報電話:
同心縣公安局:0953-8038570
同心縣林業(yè)和草原局:0953-8031119
聯系人:滿忠林??13619532810
同心縣林業(yè)和草原局????????
2025年6月4日???????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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